1、全责保险理赔后还要赔人钱吗
全责保险理赔后,假如保险限额不足以覆盖全部损失,则个人还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在交通事故中,若全责方已经通过保险公司进行了赔付,但当保险的赔付额度不足以弥补受害方的全部损失时,全责方个人仍需承担剩余的赔偿责任。
法律快车提醒,保险理赔只不过承担了部分责任,超出保险限额的部分仍需由责任人自行承担。
2、交通事故他们全责可索赔什么成本
交通事故他们全责时,受害方可以索要包含医疗费在内的多项赔偿成本。
1.具体来讲,受害方有权需要赔偿的成本包含但不限于: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成本,与因误工降低的收入。
2.假如事故致使残疾,还可以需要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若致使死亡,则应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这类规定依据于《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确保了受害方可以获得全方位而适当的赔偿,以弥补其因交通事故所遭受的损失。
3、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要负刑责吗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后,即便进行了民事赔偿,责任人仍需承担刑事责任。民事赔偿责任和刑事犯罪责任是各自独立的法律责任体系,民事赔偿不可以替代刑事处罚。
依据《中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将遭到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刑事处罚。
即便责任人积极赔偿并得到受害人家属的谅解,也只能在判刑时作为酌情减轻处罚的情节考虑,而不可以完全免除其刑事责任。这体现了法律对交通安全的高度看重和对受害者及其家属的充分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