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状况下,遭受意料之外伤害或患职业病致使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与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规范。
工伤保险对象的范围是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的劳动者。工伤保险作为抗御职业风险的保险规范适用于所有职工,任何职工发生工伤事故或遭受职业疾病,都应毫无例外地获得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分立、合并、出售的,承继单位应当承担原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原用人单位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承继单位应当到当地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变更登记。
职员在外贸原单位工作时受伤且已被认定为工伤,依据《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外贸原单位出售后,承继单位在承继外贸原单位资产的同时,也应承担其工伤职工的工伤保险待遇责任。
因此,严某的工伤虽然是在外贸原单位发生的,作为承继单位的贸易公司也应继续支付他的工伤待遇。
用人单位资产出售,工伤保险责任也承继出售。
引使用方法条
中国劳动法